危险品海运出口操作注意事项

上海危险品海运出口操作注意事项

1.请准确列明并申报及提供相关危险品的资料,相关细则请参考《国际海运危规》中的相关规定。

2.相关危险品出口操作请参考上海港及港监的具体操作规定;
若货物需要在第三地如HKG,SIN,BSN 等安排中转,也需要参考该中转港的危险品中转规定;经由洋山港口出口的危险品货物,由于是保税港,而且要经过东海大桥,所以危险品在洋山码头的操作有些方面比较特殊。具体请查询盛东国际码头公司,
TEL:68288510, WEB SITE:WWW.SHSICT.COM.CN

3.危险品的货物出口时应该按运输名(shipping name)申报,而不是化学名(chemical name)。危险品标志应规范张贴于相应的集装箱上。危险品进港运输中,应保证集装箱无色无味无液体泄漏。一旦发现问题,应及时、确实地解决。

4.出口烈性危险品箱(直装危险品箱)必须事先在相应码头计划室申请直装计划,申请后务必网上或电话确认安排成功。并严格按码头要求的时间进港。

5.直装危险品箱往往是安排最后装船的,所以直装危险品箱因故进不了港时,应及时问清原因并解决,有问题请及时和我司船务课联系,稍有耽搁,可能就来不及装船。
船务课电话:5848-5966转阳明船务课
周六、日请联络: 赵海军 13816619584,马亦胡 13916222187

6.危险品的货申报单上的务必显示有效的24小时紧急联络电话以备紧急联络。一旦危险品发生问题而紧急联络电话联系不上,将被处以高额罚金。


(以上内容仅供客户参考,解释权归本司所有!)